他也只把对方的话当做贵族习以为常的客套,随口回了句“我很荣幸”。
伊莉斯分寸感极佳,并未驻足交谈太多,与林克道别后,就和她的女仆们一同离开了店铺。
结账之后,艾斯就带着便携式烤炉返回了旅馆。
林克将神秘馆逛了一遍,不打算过多逗留。
曾经当过骑士扈从的林克很清楚,自己现在连一匹正经的战马都买不起。
——之前路上遇到五个匪盗,自己的驮马和旅行马都吓得浑身发抖,几乎无法移动。
林克终于后知后觉。
怪不得炎骑士汤姆·西里斯当初那么疼爱他那匹叫“烙铁”的战马,舍不得将它送人了。
战马的胆魄和勇气,是驽马无法比拟的。
它们经过严格训练,是能在战场上冲锋、不惧刀剑和火药爆裂的伙伴,关键时刻,真的能救主人一命!
不过……
战马的血统是个干扰项,对其价值影响巨大,价位差上下八倍。
林克晓得,它们通常价值约为10至80枚金狮。
买不起!
“我自己都能飞行了,没必要买战马。”林克这样安慰自己。
接下来,他想去一趟金郡城外。
林克想测试一下,自己刚到手的三级法术极限在哪。
同时也顺带通过飞行,宣泄心中蓄积的负面情绪。
不借助任何外物,驰骋于天际,肯定比翼装滑行快活吧?
林克准备离开时,却在神秘馆门口遇到了一名洋溢着旺盛生命力的张扬少年。
对方穿一件深紫色长袍,料子是极厚重的羊毛呢,从领口到袍角绣满枝叶纹路。
那些枝叶仿佛不是绣上去的,更像是自然生长而成。
店里剩下的两名顾客,似乎都认识自称奥斯卡的少年。
新骑士与灰袍老人朝他微微欠身行礼。
“穿这么厚,不怕热吗?”林克对少年的第一印象是特立独行。
少年见到林克,先是一怔,然后主动凑过来搭话。
他清了清嗓子,神态略显倨傲地自报家门:“我是紫罗兰堡的施法者,奥斯卡·格林伍德。”
“你是?”
林克不假思索地扯起虎皮:“血蔷薇的幼苗,林克。”
眼前少年的深栗色头发剪得一丝不苟,发梢齐整地停在领沿,每一缕都服服帖帖,像是用尺子量过才下剪。
眉形也修得整齐精致,没有一根杂毛越界。
少年巫师奥斯卡看林克是陌生的同龄人,而且穿着打扮,气质,眼神,都没有给他弱者的感觉,甚至让他想要挪开视线。
好胜心和攀比心极强的他,才会主动凑过来。
奥斯卡昂首挺胸:“那你一定认识【奇迹之人】亨利·卡彭了?”
他来金郡是替自家导师送货。
近期帝国和联邦之间的摩擦加剧,战役爆发频率越来越高,他也想趁机多赚点跑腿费,为自己的第四件魔化物品筹备资金。
林克对奥斯卡也很好奇,微微颔首。
他自信说道:“没人比我更懂亨利。”
显而易见,奥斯卡的学徒位阶高于死在自己手底下的亨利·卡彭。
通过他或许有机会接触到更多超凡之物?
毕竟,倨傲少年戴着的三枚戒指,都在持续牵引、吸附微量魔能粒子,散发出异常的辐射波动。
“哦?”
奥斯卡的眼眸呈灰紫色,瞳仁边缘有一圈更深的紫纹,像是年轮。
得到答复后,他忍住了追问亨利近况的冲动,质疑道:“亨利·卡彭是血蔷薇种植园最近百年以来,唯一成功构筑了血液支配术模型的学徒,你觉得自己很了解他?”
这是他家导师的原话。
当时奥斯卡·格林伍德听得非常不爽,大受刺激。
现在他却像鹦鹉一样复述导师的评价,想借此展现自身见闻广博,在气势方面压制林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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